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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行政楼、综合楼消防设施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517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行政楼、综合楼消防设施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行政楼、综合楼消防设施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项目概况:据现行消防规范对国定路777号校区行政楼、中山北一路369号校区综合楼内消防设施进行更换整改并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学校监控中心现有的消防智能联网监控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并提供与其相关的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项目预算:198万元(人民币)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进行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的企业;

  2.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 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7320-2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8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8

人:丁老师

电话(传真):021-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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