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关于落实教育部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索取号:102721111000-2017-0006发布时间:2017-02-19浏览次数:905设置

根据教育部巡视工作统一部署,教育部第六巡视组于2016418日至523日对上海财经大学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630日上午向学校反馈了意见。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欢迎校内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对学校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监督各项工作的最终落实情况,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向上海财经大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1-65904028;电子信箱:zhang.zhe@mail.shufe.edu.cn)。

一、学校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总体情况

学校把落实巡视意见、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抓实抓好。学校认真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并于2016714日上报教育部巡视办。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加以实施,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一是学校党委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学校党委常委会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牢牢把握整改进度和实效。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党委迅速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201675日、712日上午和下午,学校党政务虚会、党委常委会和党委全委会分别专题研究讨论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截至2017131日,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及相关重点任务16次,开展巡视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督查3次,召开各类专题协调会70余次。

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和整改清单。逐一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意见,把握政治巡视的基本要求,针对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不够坚强有力问题、党的建设存在缺失,基层党建比较薄弱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两个责任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和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等,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11个大类、50项问题以及147条整改举措,确保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通过建立整改工作动态台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实行问题销号管理等举措,构建起一套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是建立时间表、路线图,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巡视整改方案, 2016831日之前的2个月为集中整改期,根据学校实际工作情况,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快速解决到位,力争在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整改举措66条。20161231日之前的6个月为强化整改期,对需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通过建章立制或筹措资源解决的问题,立刻启动工作,拿出政策方案,尽快履行相应程序,限期办结,并力争于2016年底完成绝大多数整改任务。2017630日之前为持续整改期,对已经制定实施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方案,继续下大力气抓好执行与落实。对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完全解决或需要长期持续推进的问题,也要制定计划争取早日解决。

二、具体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

在全校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截止2016年底,学校巡视整改方案列明的147条整改举措中,已完成或基本完成126条,完成率85.7%,其中:原定于“集中整改期”内完成的66条整改举措中,63条已完成,3条已基本完成,完成率100%。原定于“强化整改期”内完成的70条整改举措中,54条已完成,5条已基本完成,完成率为84.3%。原定于“持续整改期”内完成的9条整改举措,以及2条长期推进工作中,1条已基本完成,其余均按既定计划稳步推进中。此外,自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学校已制定/修订出台相关制度18项,另有一批制度现已完成初稿,待进一步完善后颁布实施。

(一)关于“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不够坚强有力”的整改情况

1.在学习贯彻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部党组的要求不够系统深入方面。

1)健全常委会学习传达中央有关精神的常态机制,提高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政治自觉和指导工作的实际效果。

颁布实施《上海财经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将“学习传达中央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学校贯彻落实意见”明确纳入常委会议事范围,并予以严格执行。规范和健全传达学习类议题制度,包括建立预通知和会前自学制度、健全研讨交流机制、完善学习讨论记录、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等。凡上级文件、会议要求传达学习的有关精神,现均及时纳入学校党委常委会正式议题计划,并靠前安排。

2)加强常委会记录和纪要的规范化管理。

以“统一标准、提升质量”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常委会记录和纪要工作。启用常委会记录专用稿纸,实施常委会记录两级审批制度,确保如实、准确地记录常委会组织情况和会议报告、发言、讨论、决议等内容。完善常委会纪要格式和内容,确保及时、准确地传达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校长办公会记录和纪要也参照常委会标准进行了整改。加强业务学习培训,面向全校办公室主任和OA流转人员开展会议记录和纪要工作专题培训。

3)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修订出台《上海财经大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2016年修订版),进一步明确党委中心组的人员构成,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和管理制度等。加快推进党委中心组“统一部署、分级组织”改革,加强和改进两级中心组学习,已建立校院两级中心组管理制度。根据形势热点和政策变化,编制学校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明确中心组学习进度及工作安排。印发《中共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策划和部署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

4)全面有效履行党委全委会职责。

认真执行《中共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严格落实“党委全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的要求,2016年共召开3次党委全委会,进一步加强全委会议题管理,切实发挥全委会在事关学校全局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问题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2.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全面、不到位方面。

5)建立健全重师德、重育人、重教学、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机制。

印发《上海财经大学人事手册(2016版)》。完善考评政策文件,修订常任轨管理办法、教师岗位聘用与考核办法等制度,强化对教学质量、人才培养和思想政治等方面的考核。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在20169月初新教工岗前培训中设置师德师风与思想政治教育专题,完善海归教师思政教育工作体系。

6)加强对公开选聘海内外院长的政治、思想、品德和管理能力考核。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对任职条件和资格的规定和要求,把对政治、思想、品德和管理能力等的选聘条件纳入选聘海内外院长的招聘程序和公告中。在选聘过程中,多角度多方位多渠道听取对拟聘人员的意见,包括相关学院、相关学科专家等的评价意见。同时,通过书记、校长、组织部部长“三必谈”,加强对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管理能力的了解和考察。

7)把好教师选聘的政治关,加强对“常任轨教师思想品德和教学能力的考核。

研究修订常任轨教师管理办法,强化对师德、教学方面的要求,在常任教职的授予上,从师风师德、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五个方面进行全方面考评。20166月以来,进一步规范进人内请材料清单,要求二级单位为所有新进教职工提供政治、思想和品德方面的情况说明,对于高层次人才和关键岗要求提供详细的背景调查。

8)加强学校党委对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形成常委会定期研究学生德育、教师思想政治和教书育人工作长效机制。

健全常委会议题预报制度,在每学期初编制的“常委会议题安排计划”中,明确要求学生德育、教师思想政治和教书育人工作每学期至少向常委会专题汇报一次。完善专项工作年报制度,将学生德育、教师思想政治和教书育人工作,纳入相关专项工作年度报告,进行专门的总结和分析,并且每年向常委会作一次年度工作汇报。通过专题会、协调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德育、教师思想政治和教书育人工作的研究部署,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常委会汇报。

9)健全教学成果奖励机制,营造“教学科研并举、以科研促教学”的良好氛围。

颁布实施《上海财经大学年度重要教学类成果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学校对重要教学成果的奖励措施,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教学与科研并重的思想。在新聘人员培训、各类教师教学发展培训,以及教学管理手册等材料中,增加相关内容的宣传。注重教学成果的培育和引导,坚持激励和约束机制并举,注意科研成果认定与教学成果奖的分层对应。

10)有序推行班主任制度,配齐配强专职辅导员队伍。

研究制定《上海财经大学专业教师兼任本科生班主任实施办法》。 201649个本科新生班已全部配齐兼职班主任,其中2016年新进教师36人(包括副高2人、师资博士后2人),占兼职班主任总数的73%。在逐步稳定辅导员队伍规模的基础上,坚持“高进”原则,严把入口关,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辅导员队伍。

11)在创新方式、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扎实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

通过红色经典、改革成就、历史文化、实践调研等四类体验式教学,力促思政课“进头脑”,2016年累计300人次参加。实施集体备课制,举办马院全体教师集体培训研讨活动近10次,深入研究思政课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上海财经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规范》,进一步规范思政课教育教学活动,严格课堂纪律。

3.在选人用人政策意识不强,规范性不够方面。

12)全面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选人用人的程序、标准和条件。

坚决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精神,修订出台《上海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从制度规范上细化明确各个选任工作环节要求,从执行上切实改进干部选任工作质量。颁布实施《上海财经大学聘任制中层管理岗选聘办法(试行)》,进一步转换用人机制,推进干部的分类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3)完善干部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

颁布实施《上海财经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含纪实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和倒查追责。

14)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常委会议事规则,确保学校重大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严格执行《上海财经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和《中国共产党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165月修订)》,不折不扣地落实常委会召开、表决的法定人数要求。针对巡视组指出问题的两次会议,做好未到会常委意见的补充归档工作。规范常委会请假制度,在会议记录/纪要中详细注明请假事由,确保每次常委会的有效性。

15)严格执行干部任期管理、轮岗交流等制度。

全面梳理现职中层干部中同岗位同级别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名单,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研究超期到届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方案。按照先正职后副职、先机关后教辅、学院的原则分期分批推进调整工作。截至20172月,11个正职岗位已全部调整到位,副职岗位的调整在已经启动的干部整体任期聘任工作中统筹考虑、基本解决。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对到届调整、任期管理、交流任职的要求,在学校的实施办法中明确同一任职岗位担任同级职务满2届的人员,鼓励轮岗;满3届的人员,必须实行轮岗;涉及人、财、物管理工作的部门正职干部,在同一职位任满2届的,必须交流,积极推进机关与基层、党务与行政之间的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16)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加强政策宣传,使每一名应报告人员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填报指导,把工作做深做细,梳理填写要点,逐一说明强调,及时解答填报中的有关疑问,保证填报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减少因理解不到位和大意疏忽造成的填报不规范;加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比对核查结果,规范处理建议,对填报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加强宣教指导,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

17)提高干部工作满意度和公信力。

201684日、5日和8日分三个专场召开了中层干部、科级及以下管理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代表对学校选人用人工作意见和建议,共征集意见建议80条。其中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把握以及干部工作制度建设上的意见建议16条,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规范上的意见建议29条,干部监督工作上的意见建议23条,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11条。通过意见征求会,一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另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增加选任工作透明度。

(二)关于“党的建设存在缺失,基层党建比较薄弱”的整改情况

1.在十八大以来,中央和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学习理解不到位,部署落实不够得力方面。

18)建立健全领导调查研究制度。

颁布实施《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推进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对校领导每学期调查的频次、范围、调研的记录以及年度专题调研报告等事项予以明确规定。2016年下半年校领导调研、谈心等活动,已全部按照新规定,采用《上海财经大学领导干部调研记录专用纸》进行记录、备案和归档。

19)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务虚会制度。

将理论学习务虚会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政班子成员理论研讨的制度框架,在每学期初做出统筹安排,确保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理论学习务虚会。会议主题紧密围绕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思想教育、提高高校办学质量等长远性、战略性议题,由党委宣传部研究提出会议议程,报党委常委会审定。加强教师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研,为务虚会做好调研准备。理论务虚会前,参会领导班子成员需结合分管领域做好调研,确保发言围绕主题、有的放矢。

20)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兼任辅导员和班主任。

推行“本科生导师制”,研究起草《上海财经大学关于分类推进本科生导师制的方案(讨论稿)》,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根据师资情况分类试点、逐步推行。结合问题(10)的第一个措施进行整改,积极探索实施上海财经大学兼职班主任制度,制定完成《上海财经大学青年专业教师兼任班主任实施办法》。

21)建立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

加强新进青年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在新进教师培训中设置师德师风教育专题,并要求参训学员撰写听课笔记和感想。围绕“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教师”的主题,在教师节前后约请部分资深教师、青年教师教学比赛获奖者进行访谈或撰稿,形成“论教”系列报道,通过学校网站、校报、微信订阅号等多种渠道发布,产生良好影响。启用新进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培训专用平台,实现对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培训的网上记录与考核。继续在荣誉评比、岗位聘任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的功能,在各类评比、评聘过程中起到引导作用。

22)在基层组织配备必要的党务工作人员。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的文件精神,向兄弟院校取经学习,结合学校实际,完善二级党组织建设,创造条件,在成熟的二级党组织启动配置相关人员。召开学校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就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专题研讨,下一步将持续予以推进。

2.在基层党建比较薄弱方面

23)加强二级学院党务工作队伍建设。

有效调配,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书记队伍。在党员领导干部的选任工作中,着力把服务意识强、服务本领高、服务作风好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队伍建设。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务工作素养。一方面每年选派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参加市委党校及教育部举办的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另一方面通过校党校开展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培训,加强业务指导。

24)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召开学校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研究提出了“一个根本要求、两个责任体系、三项基本原则、四个重要抓手”的基层党建整体工作方略。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具体指标,继续开展年度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校内抽查检查工作。在2016年下半年开展的校内抽查检查工作中纳入党委(总支)委员会会议检查项目,落实基层党委(党总支)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要求;强化组织生活规范性检查,加强组织生活记录的抽查力度,落实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组织生活的要求,切实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把基层党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每学期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党建沙龙,搭建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兼职组织员和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工作交流平台。结合新任学生支部书记培训班和教工党支部书记轮训班,邀请优秀学生支部书记做交流发言,展示本支部特色党员活动。

三是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学校党委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重点,设立特色党建工作项目专项经费,纳入组织部全年工作预算,鼓励基层党组织系统规划,在实践中培育特色,做出成效。在第一批特色党建项目的基础上,开展第二批申报立项工作。

25)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

一是注重引导,增强政治意识形态吸引力。以共同的价值观和务实的态度,有针对性地、耐心细致地做好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引领青年教师的政治发展。

二是加强培养,强化发展工作的过程管理。定期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了解青年教师的思想特点和政治追求,对要求入党的人员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关注那些学历高、职称高、业务上突出的党外青年教师的成长,做到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及时安排培养联系人,明确责任,定点联系。

三是建立长效,创新组织工作载体。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基层党组织积极配合的长效机制,紧密与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育人等工作相结合,在政治上、业务上、生活上全方位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为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和价值实现营造良好环境。在此基础上,精心制定发展计划,在坚持标准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吸收更多优秀青年教师入党。

26)按期做好党组织换届工作。

认真梳理二级党组织换届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制定《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推进部分二级单位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明确指导思想、换届改选范围、组织设置原则、工作计划进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过程督导,分批逐步推进二级单位党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集中解决“应换未换”问题。目前6家已完成,其余15家结合党务干部配备情况,力争在2017年上半年完成。

27)增强党员的党章意识和党性观念,规范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

一是准确计算党费收缴的标准,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在职教职工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在个人财务系统中增设党费速算功能,方便校内编制的教职工党员在公共数据库中进行党费速算,使每位教职工党员明确知晓每月应交纳的党费金额。起草完成《上海财经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整改措施》。

二是规范党费缴纳的流程和方法。缴纳党费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关系在校的党员按月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在《支部工作记录本》上记录党员每月交纳党费的具体金额。每一季度党支部将党费上交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由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向党支部开具党费收据单并留存根。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将所辖的党支部党费收齐后上交组织部,组织部向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开具有组织部印章的收款收据并留存根。

三是加强对二级党组织党费缴纳的监督和管理。为保证党费收缴工作的及时,组织部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15日对未上交党费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进行一次催缴。要求二级党组织每年自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并向组织部报告,同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党员的审议和监督。完成党费补交工作。

3.在作风建设不够严实,“四风”问题仍未禁绝方面。

28)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深入教学一线调查研究的常态机制,落实校领导听课制度。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听课制度的意见》中对校领导班子成员听课制度的规定,且在《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推进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条款中,进一步明确校领导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或调查研究的刚性约束。

29)坚持为教职工办实事,不断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一是针对青年教师住房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提高周转房使用效率,满足新进教师的住房需求。做好在市政地铁18号线上海财经大学站点上接建学生公寓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部分房屋用于解决新进博士后人员住宿。

二是针对教职工的福利待遇问题,逐步提高教职工体检标准,完善全校各类人群健康体检的套餐项目,2016年教职工体检费每人700元,较2015年人均增加50元。2016年起,学校工会“送温暖送清凉”等关心慰问会员的慰问金标准提高20%-50%。通过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积极推进各类教职工社团的组织建设,学校给予充分的经费保障。

三是针对青年教师子女入托入学问题,加强与学校所在区域杨浦、虹口、宝山等区政府以及周边中小学的沟通,目前学校已与同济大学实验学校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后者同意每年接受我校一定数量教职工子女入学。

30)坚持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与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议题审核制度,完善重大问题决策的前置机制,把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作为决策必经环节。注重吸收师生和校友代表参与学校各类专门委员会,如招生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等;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各类专门委员会和领导小组构成,充分发挥其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咨询、评估、审议等作用。坚持实施教授代表、教代会代表和工会代表列席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分别列席一次,下一步将继续在增加列席次数和扩大列席范围上下功夫。以学校信息公开网改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

31)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反“四风”的常态化机制。

把中共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贯彻纳入对干部、教师培训特别是对新进教职工的培训内容。已要求各二级党组织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经常性学习,并下发了纪委办梳理汇编成册的中央及学校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电子版,供各二级单位学习参考。已修订二级学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分指标,调整各考核指标分值,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重要考核指标单列。

32)全面规范二级单位津补贴发放,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整改。

印发《上海财经大学关于加强二级单位津贴补贴规范管理的规定(试行)》。对2016年已入账支出以“节”为关键字对记账摘要进行检索并逐条排查,对发现疑似违规发放过节费的记录进一步查阅原始凭证。学校纪委、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2笔疑似违规发放过节费的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要求所涉及的2个部门全额退还所发放的费用,目前已经清退到位。

33)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兼职清理。

已于201675日发送关于企业兼职取酬退交到位的工作通知,要求有关干部根据退交情况提交《企业兼职薪酬退交确认回执》,于81日前退交到位。针对需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对象,由校纪委书记逐一进行谈话,督促其尽快完成违规兼职职薪酬的退缴。研究起草《上海财经大学中层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颁布实施。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两个责任,失之于宽松软”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34)加强履行主体责任的制度建设和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党委主要负责人“五个亲自”责任意识,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在暑期党政班子务虚会上认真学习研究《中共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强调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组织分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亲自检查执行责任制情况、亲自组织召开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定实施《上海财经大学关于加强党委与纪委、纪委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3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分析研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学校党委常委会上开展专题讨论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并落实部署。健全党委常委会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反馈机制,党风廉政建设事项决议纳入学校会议督办事项中,定期督办落实部门报告决议的进展情况,推进决议的落实。

36)增强校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制定实施《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推进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校领导每年要与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谈心活动,着重了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要求每年至少为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上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党课或作一次廉政报告;要求每年至少参加一个分管部门或一家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校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新学期工作部署、工作调研等,与分管部门或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了解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据粗略统计,校领导分别与24个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85人次开展了谈心谈话,6名校领导已经分别与9个部门的11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信访提醒谈话。学校纪委书记和有关分管校领导已约谈了5名处级干部,就有关巡视组移交信访件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为督促有关学院做好落实整改工作,学校纪委书记还专门找有关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

37)加强对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推进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2016年下半年,全校17家院所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在新学期工作中如何推进和落实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各二级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和抽查工作。二级学院每年末向学校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总结,年初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已纳入学校各二级学院每年的常规工作。

38)加强学习教育,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编印《领导干部廉政手册》,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纳入下半年学校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积极推进《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课堂,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的“红线”和“底线”意识,教育引导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39)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办案力度。

巡视移交的45件信访,经梳理归并为35件,学校组成专项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目前,除1件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落实的批评建议件,其余34件均已完成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整体调查情况报告也已按要求上报。出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等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40)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纪委组织领导。

制定出台《中共上海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纪委全委会作用。建立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学院纪检员工作机制,明确纪委委员联系25个二级党组织纪检员的分工安排,在办理巡视移交45件信访件工作中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41)深入推进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主责主业。

对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校内议事协调机构情况进行了梳理,经与有关议事协调机构依托部门沟通提出了清理建议:拟继续参与11个重点领域的校内议事协调机构,退出4个校内议事协调机构。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建立风险点定期梳理排查工作机制,及时更新风险清单,督促管理部门切实承担起业务管理的主体责任。

42)加强对二级单位津补贴发放、合作办学办班、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召开薪酬委员会会议,对二级单位津补贴发放办法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上海财经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非学历教育管理,规范非学历教育办学。

43)完善沟通协商机制建设。

制定实施《上海财经大学关于加强党委与纪委、纪委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纪委与党委会商制度,形成纪委定期向学校书记、校长报告工作机制。建立纪委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每学期召开一次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席会议。

(四)关于“干部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资产管理存在明显的风险隐患方面。

44)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在学校现有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明确划分为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两大类。先后制订了十余项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在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方面,我校已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当前,资产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是反映在经营性资产管理方面,其中有关校办企业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对突出。

整改的重点是重新梳理、查找制度漏洞,重点补充和完善校办企业管理制度,从财务管理、股权管理和业绩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校办企业内控建设,规范校办企业管理。研究制定《上海财经大学所属企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上海财经大学所属企业重要经济事项授权审批管理办法》等制度。校纪委办牵头已经完成了部分校办企业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下一步的重点在推进对财大软件公司和科发公司的股权退出工作,尽管涉及到司法、工商等部门,程序复杂,涉及面多,学校仍会全力推进相关工作,按计划完成。

45)对巡视发现的资产管理问题进行严肃整改,依法依规处理。

对于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中涉及的个别人员存在利用校办产业管理漏洞侵吞、侵占国有资产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已移交杨浦区检察院,并获得检察院的正式回复。因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期限,检察院未予立案。有关情况已书面告知人事处,有关行政处分正在按规定走流程。

46)下大力气抓好国有资产清理整顿,按时保质完成国有资产专项检查整改任务。

20155月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20156月起,学校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国资问题整改,并形成了国资问题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由资产处牵头,协同校内有关部门,推进了问题整改工作。截至20164月,巡视工作开始前,我校国资问题整改任务的完成率已经超过了80%

巡视工作结束后,20167月,我校又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和党政务虚会,通报教育部关于国资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集体约谈情况,并对整改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校要求各方面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再接再厉,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目前学校已按期上报国资问题整改报告,检查发现的29个问题中,24项已完成整改,其余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也都在积极推进。

2.在“非全时海外院长实聘制”和“常任轨”制度争议较大方面

47)坚持改革方向,尽快总结完善“公开选聘院长”和“双轨制”教师聘任与管理制度。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和要求,推进干部的分类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经制定实施聘任制的中层管理岗位选聘办法,规范“非全时海外院长”的聘任工作,强化岗位责任,加强聘期考核。学校经常性召开海外院长联席会议,成立常任轨工作委员会,海外院长既能充分表达意见,考虑学院、学科、个体特点,又维护制度的严肃性,通过集体协调机制,相互监督规范。

48)加快完善海外院长、“常任轨教师管理制度,探索推进双轨融合。

一是加强双轨融合顶层设计。在统一双轨教师科研启动经费、非常任轨教师六年非达标即走/转、通过“1351人才工程”提高非常任轨教师收入水平等融合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常任轨和非常任轨管理中良性机制。学校分别于20167月和8月召开两次务虚会,分别研究常任轨教师管理办法的修订和教职工薪酬调整方案等师资融合发展规划的重点议题和关键环节,目前正在开展双轨融合工作的(重点关注清华、北大、上交和复旦等兄弟院校)校内外调研,同时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二是完善常任轨教师管理制度。成立常任轨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常任轨教师管理的决策咨询机构。修订《上海财经大学“常任轨”教师管理办法》,强化对师德、教学方面的要求,在常任教职的授予上,从师风师德、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五个方面进行全方面考评。加强教师选聘工作,加强人才选聘的背景调查、政治思想和品德审查工作,工作流程上发挥学院党组织对人才引进的审查作用,常任轨在内的所有新进教师必须提供政治、思想和品德方面的情况说明。形成《上海财经大学“常任轨”制度探索与实践》宣传稿,开展“常任轨”制度宣传。

三是健全教职工薪酬福利体系。落实学校教代会通过的教职工收入五年三增长方案,制定实施《上海财经大学校内津贴实施办法》。《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收入增长机制指导意见》经过多次务虚讨论,已形成初步意见,目前正在加强调研和意见征求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稳步合理提高教师整体收入水平。出台《上海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薪酬调整方案》,核心是以讲席教授和讲席副教授以及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为试点扩大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范围,稳步缩小双轨收入差距努力搭建基于人才成长阶梯、岗位与考核目标相对应的年薪体系,健全“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收入分配制度,为教职工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和持续支持。充分利用周转房政策解决教职工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通过自建共建方式解决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问题;搭建交流互动平台,营造增进了解、强化合作的良好氛围,打破双轨教师在思想、情感和心理上的隔膜。

3.在巡视组移交和转交的56件信访件方面

49)认真做好巡视组移交的45件信访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部巡视组移交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成立了调查处理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调查组,并建立了定期研究会商、报告制度和工作台账制度。校纪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专项调查组会议4次、纪委办工作会议4次。经梳理,将45件信访件归并为35件,除1件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落实的批评建议件,其余34件均已完成调查并形成报告,已按要求与整体调查报告一并上报。其中22件失实或证据不足,2件基本属实但不涉及个人违规,9件部分属实,1件基本属实。处理情况如下:除1人已被判刑外,免职2人、诫勉谈话2,行政处分1人、批评教育6人。对于巡视移交信访中一些未查实但需要引起注意的,由分管校领导对相关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目前6名校领导已经分别与9个部门的11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信访提醒谈话。

50)认真做好巡视组转交办的11件信访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学校成立了信访处理专项工作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件信访件由分管校领导亲自主抓,各相关责任部门作为信访办理的主体部门,认真调研核查,提出信访处理意见报工作小组,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工作小组书面回复信访人(匿名信访除外)。相关责任部门和工作小组共同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目前11件已全部处理结束,其中的9件实名信访件已回复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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