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增泉等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索取号:102720704000-2016-0022发布时间:2016-09-30浏览次数:2203设置


关于李增泉等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院(所、部)、校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正式任职:

李增泉任会计学院院长;

靳庆鲁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付文林任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曹晓霞任教务处副处长(正科级);

谢斐任实验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

2016年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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