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中山北一路校区暂行管理规定
(2006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充分利用中山北一路校区的各类资源,结合校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我校中山北一路校区。
第三条 学校成立中山北一路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中山北一路校区资源的统筹与协调使用。
管委会常设办公室(暨综合管理处),负责中山北一路校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和本办法授予的权限行使管理职权。
第四条 中山北一路校区的资产为上海财经大学所有。以有偿使用的方式实行“属地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试行该校区资源使用的全成本核算。
第五条 使用中山北一路校区资源,应缴纳相应的使用费。但管委会办公室核定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收取使用费:
(一)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办公使用;
(二)学校教辅部门办公使用;
(三)学校后勤管理处核定的其他办公使用。
第六条 中山北一路校区内的图书馆、阅览室、自修室等公用资源不收取使用费。
第七条 有偿使用中山北一路校区资源的单位,使用费作为学校进行成本核算的依据,由管委会办公室采用记帐的方式提交财务处。实际财务结算由财务处按照学校另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 使用中山北一路校区资源用于非教学服务目的的,学校有权无条件收回相应的用房使用权。
第二章 教学用房的使用原则和使用办法
第九条 中山北一路校区资源可用于开展以下教学任务:
(一)硕士生(含硕士生)以上的教学任务及其辅助性教学;
(二)学校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的教学任务;
(三)学校特批的在中山北一路校区进行的教学任务。
第十条 管委会办公室按以下次序安排使用中山北一路校区教学用房:
(一)保证列入国家学历学位双证生招生计划,并在中山北一路校区办学的教学单位和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的教学活动;
(二)保证校属单位承接的财政部、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培训班以及国家会计学院的教学活动;
(三)满足MBA学院、MPAcc中心、MPA中心、JM中心等专业学位点进行的学位生的教学活动;
(四)满足主要办公机构所在地在中山北一路校区的教学单位的办班需求;
(五)其他办班需求,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安排。
以上事项优先程度依次递减,且在满足前一项办学需求的前提下,方可安排下一项办学需求。
第十一条 中山北一路校区内各类教学用房按次使用,按次付费。每日使用分为三个时段,即: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晚上18:00至21:00。每个时段称为一次。
第十二条 使用各类教学用房根据大小、座位数、是否有空调、多媒体等设施采取不同的收费。收费标准见附录一。
第十三条 星期六、星期日各时段使用教学用房的,使用费用较正常工作日时上调20%。
第十四条 使用各类教学用房,不需要支付水、电及物业管理费,但有特殊约定除外。
第三章 办公用房的使用原则和使用办法
第十五条 管委会办公室按以下次序安排使用中山北一路校区办公用房:
(一)保证学校党政部门、教辅部门在该校区的办公活动;
(二)管委会办公室核定的其他办公需求。
第十六条办公用房的使用部门按建筑面积支付使用费、物业管理费,每六个月结算一次。收费标准见附录二。
第十七条办公用房的水、电费由使用部门自行承担,按月结算。
第十八条 党政职能部门、教辅部门和其他部门超出管委会办公室核定的办公用房标准的,超部分按附录二标准付费。
第四章 学生宿舍的使用原则和使用办法
第十九条 管委会办公室按以下的次序原则安排学员住宿:
(一)保证列入国家学历学位双证生招生计划,并在中山北一路校区教学的双证生和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的学生的住宿需求;
(二)满足校属单位承接的财政部、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培训班学员的住宿需求;
(三)安排其他在中山北一路校区办学且属于学位生单证招生计划的学生住宿需求;
(四)在满足以上学生住宿的前提下,根据计划的先后顺序及需要程度,安排其他层次办班学员的住宿申请。
以上事项优先程度依次递减,且在满足前一项住宿需求的前提下,方可安排下一项住宿需求。
第二十条 学员入住学生宿舍应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第二十一条延期毕业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第二十二条学生宿舍根据房间的具体配置采取不同的收费。收费标准见附录三。
第二十三条 入住学生宿舍的学员,除有特殊说明,其水电费的使用超出学校核定标准的,超出部分由住宿学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四条 凡是入住学生宿舍的毕业生,在办理退宿的手续后,才能办理其他离校手续。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五条 中山北一路校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第二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及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要保障其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物业管理服务应当保持中山北一路校区资产和设施完好,使用正常、方便、安全,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次序优良。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教学与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与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公平和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在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二十九条 非经管委会批准,使用者不得改变使用物的使用性质。
第七章 其 它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中山北一路校区管委会和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一:中山北一路校区各类教学用房使用核算价目表
1、各类简配教室、报告厅正常工作日使用核算价目如下:
类 型 | 20座以下 教室 | 21座至40座 教室 | 41座至70座 教室 | 71座以上 教室 | MBA报告厅 | 图书馆 报告厅 | 大 礼堂 |
每次 使用费用 | 40元 | 60元 | 80元 | 100元 | 300元 | 200元 | 1000元 |
2、凡有空调和多媒体的教室、报告厅使用费用在简配的基础上增加20%。
3、星期六、星期日各时段的有偿使用,使用费用在正常工作日基础上升20%。
附录二:中山北一路校区各类办公用房(含商务用房)使用核算价目表
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费 | 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费 | 备注 | |||
中山北一路校区办公用房 | MBA办公楼、教学楼、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办公楼 | 1.3元至1.6元 | 3元 | 1、如被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根据现有资料难以确定,则按下列公式换算:被使用房屋建筑面积-被使用房屋使用面积÷0.6 2、水电费使用者自理,每月结算一次 | |
四教办公楼及类似建筑 | 1.2元至1.5元 | 3元 | |||
食堂三层及类似建筑 | 1.1元至1.4元 | 3元 | |||
中山北一路校区商务用房 | 底 层 | 1.6元至2元 | 3元 | 1、凡可直接对外办公或服务的建筑或房屋称之为商务用房 2、任何部门凡使用管理用房不是为教学服务,均按商务用房收费 3、如被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根据现有资料难以确定,则按下列公式换算:被使用房屋建筑面积=被使用房屋使用面积÷0.6 4、水电费使用者自理,每月结算一次 | |
二 层 | 1.4元至1.8元 | 3元 | |||
三层及以上 | 1.2元至1.6元 | 3元 | |||
附录三:中山北一路校区各类学生宿舍收费标准
学生宿舍 | 房型 | 学生类别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一号学生宿舍 | 三人间 | 全日制学历学位生 | 900元/床/学年 | 1、水电费使用超出学校规定标准的部分,按实收费,每月结算一次 |
三人间 | 学位生及办班学员 | 15元/床/天 | ||
一号留学生宿舍 | 单人间 | 学员长期住宿 | 60元/间/天 | 1、学员水电费使用超出学校规定标准的部分,按实收费,每月结算一次 |
单人间 | 学员短期住宿 | 80元/间/天 | ||
标准间 | 学员长期住宿 | 80元/间/天 | ||
标准间 | 学员短期住宿 | 120元/间/天 | ||
套间 | 学员长期住宿 | 120元/间/天 | ||
套间 | 学员短期住宿 | 180元/间/天 | ||
八号留学生宿舍 (研究生宿舍) | 朝南标房 | 留学生 | 42元/床/天 | 1、留学生住宿费、学历学位生的住宿费不含超出学校规定标准使用的水电费,其水电费使用超出学校规定标准的部分,按实收费,每月结算一次 |
朝北标房 | 留学生 | 40元/床/天 | ||
标房 | 学位生及办班学员 | 50元/床/天 | ||
标房 | 学员临时住宿 | 60元/床/天 | ||
三人间 | 学历学位生 | 1200元/床/学年 | ||
三人间 | 学位生及办班学员 | 15元/床/天 | ||
三人间 | 学员临时住宿 | 30元/床/天 |
注:以上各类宿舍的服务标准:
一、凡住标房每天每床50元的、三人房每天每床15元的客人,住宿时间7天以上,仅在入住时提供毛巾一条、牙刷一把、牙膏一支、香皂一块、卫生纸一卷或一刀,并借用热水瓶一支、拖鞋一双及提供卫生间保洁服务,床上用品如枕巾、床单、被套每10天更换一次。
二、凡住标房每天每床60元的、三人房每天每床30元的临时住宿的学员,除借用热水瓶一支、拖鞋一双、毛巾一条外、并提供牙刷一把、牙膏一支、香皂一块、卫生纸一卷或一刀,床上用品如枕巾、床单、被套每星期更换一次并提供日常客房卫生保洁服务。凡入住时间不到7天的均为临客。
三、留学生所住的各类客房,仅在如住时提供卫生纸一卷或一刀及床上用品,并提供日常卫生间的保洁服务,但床上用品的更换自理。
四、住一号留学生宿舍的临时住宿的学员,所提供的服务除借用热水瓶一支、拖鞋一双、毛巾一条外、并提供牙刷一把、牙膏一支、香皂一块、卫生纸一卷或一刀,床上用品如枕巾、床单、被套每星期更换一次并提供日常客房卫生保洁服务。凡入住时间不到7天的均为临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