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校内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结果的通知(校发﹝2018﹞63号)上海财经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分管本科生教育的副校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分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成员:科研处处长、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宣传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人事处处长、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团委书记、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院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师生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