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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实验中心大楼窗帘及地毯安装工程采购项目招标报名公告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8-11-03浏览次数:413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现对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实验中心大楼窗帘及地毯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实验中心大楼窗帘及地毯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对科研实验大楼的窗帘及地毯进行新置安装。该项目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校区科研实验中心大楼内。主要装修内容为:安装遮光卷帘、透光卷帘、电动遮光布帘、纱帘、尼龙印花地毯、尼龙方块地毯。

项目预算:人民币47.00万元

项目联系人:纪老师

电话(传真):021-65904549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质条件: 1.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网上注册与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现场验证

1.凡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均需登录上海财经大学采购与招标网供应商登录入口进行信息注册,网址http://zhaobiao.sufe.edu.cn/

2.注册成功后,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系统注册时所上传的营业执照原件等所有资质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验证。验证通过的供应商,即正式进入上海财经大学采购与招标网供应商库。

(二)现场报名

1、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8113(星期六)2018117日至9日(星期三至星期五)、20181111日(星期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30- 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综合楼(财务处)208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2、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的投标人员情况表、近2-3年内成功实施同类项目的合同,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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