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根据工作安排,我校2018届(不含2.5年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优秀毕业研究生是学校授予毕业研究生的荣誉称号,当选者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毕业论文未通过者、延期毕业者、在处分期限内者不得参评。(5)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之后,未能按时毕业的研究生,应及时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
二、评选对象与评选人数1、2018届(不含2.5年制)硕士毕业研究生
2、2018届博士毕业研究生
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一般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一般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各院(所)优秀毕业生名额参见附件1“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各院(所)名额分配”
三、评选办法与评选程序各学院(所)成立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主要程序为: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学院(所)初审、全院(所)范围公示(征求意见)、初审通过名单交学生处、学校评审、全校范围公示(征求意见)、学校发文,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还需报市教委审核。评选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宁缺毋滥。四、奖励办法:1、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将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其本人档案。
2、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将获得上海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其本人档案。
五、注意事项请各学院(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务必在2018年4月20日之前完成有关评选工作并将以下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处弘毅楼217室。
1、经学院(所)公示的市、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请按附件2汇总表的格式),纸质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xscglk@mail.shufe.edu.cn。
2、附件3《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第三人称填写,请勿更改表格大小和格式,电脑上填写好电子版打印出来,签名的地方手写)
3、附件4《上海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第三人称填写,请勿更改表格大小和格式,电脑上填写好电子版打印出来,签名的地方手写)
附件1 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各院(所)名额分配
附件2 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附件3 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4 上海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2018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