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1教、梯教教学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1教、梯教教学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1教、梯教教学设施改造
项目概况: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1教、梯教教学网络集控多媒体设施改造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公司必须有足够的施工力量和维修工程师。有相当规模成功案例,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备查。且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2. 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工商行政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
3. 企业有良好的品牌和口碑、售后服务到位,信誉好。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下同)在国内招投标活动、施工合同履行、完工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且投标人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4. 企业需提供设备原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 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类标包的投标;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5年6月30日至7月2日(星期二至星期四)上午08:30-11:00 下午01:30- 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室
联 系 人:纪老师
电 话:021-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