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类
1、办理上海户籍或办理上海居住证指南(点击链接)
说明: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策,具体分为外省市进沪、解决夫妻分居困难、国(境)内人员居住证 、国(境)外人员居住证、留学回国工作定居、博士后出站落户和应届毕业留沪等几类政策。
2、教职工办理户籍证明流程
1.户口在本校集体户口的教职工可以在校保卫处户政受理室办理相关手续。
2.需办理户籍证明的教职工,到保卫处主页“常用下载”栏内下载《教职工办理户籍证明审批表》。
3.申请人按审批表相关要求填写完整内容后,由本院(系)所总支书记或部门领导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签名,并加盖院(系)所、部门公章,然后交至保卫处户政受理室加盖公章,最后交至五角场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4.审批表有效期30天,过期作废。
3、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流程
(一)学校在职的外来务工人员:
1.到保卫处主页“常用下载”栏内下载《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办理临时居住证集体宿舍证明》,填写完整后连同本人加金证明一起交至保卫处审批。
2.凭保卫处审核完毕的《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办理临时居住证集体宿舍证明》及相关证明到五角场街道居住证受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户籍未迁入学校的在读学生:
1.到保卫处主页“常用下载”栏内下载《上海财经大学办理临时居住证申请书》、《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办理临时居住集体宿舍证明》,填写完整后交至保卫处审批。
2.凭保卫处审核完毕的《上海财经大学办理临时居住证申请书》、《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办理临时居住集体宿舍证明》及相关证明到五角场街道居住证受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4、博士后工作站进出办理流程(点击链接)
财务类
1、税收扣缴管理服务指南(点击链接)
2、关于学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说明(点击链接)
3、原始凭证粘贴整理说明(点击链接)
4、新进员工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点击链接)
5、在职员工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及明细(点击链接)
6、如何进行个人收入查询
登陆学校公共数据平台,打开“我的财务”,在页面的左上角方向进入“财务综合服务平台”。从“财务信息查询”进入“个人收入查询”。
7、银行卡遗失或者需要更换银行卡该如何处理
教职工若发生银卡遗失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银行卡的情况,带本人身份证和新的银行卡到财务处管理科登记相关银行卡信息。
安全保卫类
1、认领遗(失)物审批流程
1.到保卫处主页“常用下载”栏内下载《遗失物认领申请表》。
2.申请人按审批表相关要求填写完整内容后,由本院(系)、所辅导员或部门领导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3.凭本院(系)、所辅导员或部门领导签字、敲盖公章的《遗失物认领申请表》以及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至保卫处治安受理室认领遗(失)物。
2、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工作流程
(一)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1.本校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在保卫处主页“常用下载”栏目内下载《校园交通管理承诺书》,按照《校园交通管理承诺书》中的内容要求详细填写相关信息。
2.携带由本人签名、部门审核盖章的《校园交通管理承诺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交至保卫处安全管理科办理《上海财经大学机动车通行证》。
(二)非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在校内承接工程、经商等其他非本校在职在编的人员,凭所在部门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交至保卫处安全管理科办理《上海财经大学机动车临时通行证》。
3、办理校园内非道路交通事故理赔的接报申请流程
1.在校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携带本人驾驶证和行驶征的原件至校保卫处安全管理科办理理赔申请,并书面陈述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详细过程。
2.经审核无误后,可由校保卫处安全管理科至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沪东派出所代办《交通事故证明单》,也可由教职工本人自行前往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沪东派出所办理《交通事故证明单》。
3.车主凭《交通事故证明单》等相关证明到所属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4、办理动火证申请流程
1.由需动火部门向保卫处安全管理科递交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盖章的书面动火申请(内容包括申请动火原因、时间、地点、方式和安全措施等)。
2.凭由部门审核同意的动火申请及操作工的特殊工种许可证复印件到保卫处安全管理科办理动火证。
5、案(事)件报案受理流程
1.当发生人身伤害、火警、发现犯罪嫌疑人等紧急情况时,请立即拨打校内报警电话65904110或拨打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沪东派出所报警电话22027732,也可直接拨打110、119、120等求救电话。
2.发生物品被盗或遗失事件,凭所失物品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治安受理室办理案(事)件受理手续。
3. 当事人应向办案人员书面陈述被盗或遗失物品经过,详细、正确的回答办案人员的相关询问,并随时向办案人员提供相关破案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