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年度招标代理公司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年度招标代理公司入围项目
项目内容:上海财经大学年度招标代理公司入围
项目概况:学校拟通过招标选择入围的招标代理公司,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完成年度货物、工程、服务等需要进行社会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工作。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
2. 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证书;
3. 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4. 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5. 投标人在本市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6. 投标人需指派专人负责我校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招标工程师证书及高级技术职称,并在类似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7.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代表,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7年10月9日-1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8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证书(国家住建部颁发)、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国家住建部颁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财政部颁发)、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本项目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主要提供社保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8室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传真):021-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