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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学生食堂项目(四期)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7-06-23浏览次数:489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学生食堂项目(四期)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学生食堂项目(四期)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项目概况:上海财经大学中山北一路校区二楼食堂面积1310平方米,该食堂进行修缮后需要配备家具,主要包括食堂大厅餐座椅、隔断、冷餐台等。

项目预算:75万元(人民币)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家具生产制造厂家;

  2. 具有良好的商誉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的违法记录;

  3. 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在本市有固定的维护机构和维护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7 626-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 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8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注意:报名时,投标单位需携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相关文档电子版。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8

人:丁老师

电话(传真):021-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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