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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学生食堂项目(四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7-06-22浏览次数:500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学生食堂项目(四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学生食堂项目(四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项目概况:该项目包含上海财经大学学生食堂项目(四期)厨房设备的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交付地点为中山北一路369号校区食堂二楼

项目预算:150万元(人民币)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须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3. 投标人须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

  4. 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设备);

  5. 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

  6. 投标人须具有建管委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三级企业或以上;

  8.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 所投主要设备若非自主研发生产,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

  11.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12. 投标人需要提供检察机关开具企业无行贿记录证明(以投标截止日为准3个月以内为有效);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7623日(星期五)、2017 626-29日(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 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8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建管委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三级企业或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注意:报名时,投标单位需携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相关文档电子版。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8

人:丁老师

电话(传真):021-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7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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