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公告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7-05-22浏览次数:504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一期)项目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项目概况:为了更好地提升校内基本数据准确度和利用率,学校需要建立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该系统主要涉及数据采集和上传等管理功能

项目预算:40万元(人民币)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进行本次招标实施的企业。

  2. 必须是技术过硬、实力雄厚、具有相应系统集成能力的,能够为上海财经大学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在本市有固定经营、维护人员,能提供良好技术支持的企业。

  3. 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

  4. 企业必须具有丰富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开发、集成、实施经验,并且必须提供近2-3年内成功实施同类项目的合同等用户证明文件。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7523-27日(星期二至星期六)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8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3年内成功实施同类项目的合同,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8

人:丁老师

电话(传真):021-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752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