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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移动工作流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7-05-08浏览次数:426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移动工作流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移动工作流平台项目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项目概况:为了更好的配合本校业务部门的旧系统或者旧流程的移动化改造,特此采购一套灵活的支持移动平台接入的工作流引擎系统,以配合本校的业务办理移动化改造。投标单位需确保投标产品或者产品引擎处于业界前列。

项目预算30万元人民币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进行本次项目实施的企业;

2、须有足够的开发及维护,实施力量,满足用户的软件需求功能,在实施及日后维护过程中能够提供足够的技术力量予以支持;

3、拥有软件行业专业资质,具备自己独立版权的系统或者组件;

4、有丰富的工作流及移动系统开发经验,从事过基于微信平台入口开发工作,拥有相关行业案例不少于3家;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近三年内未投标人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投标单位报名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759日至512日(星期二至星期五)、515日(星期一)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8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不少于3个相关行业案例的合同。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8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传真):021-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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