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珠海等地5处房产处置的公开信息

索取号:102720402000-2019-0124发布时间:2019-10-29浏览次数:760设置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我校已启动了深圳、珠海等地5处房产的处置工作。其中,4处房产为产权房,1处为使用权转让。
        经上海宏大信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教育部报备同意,目前,4处产权房产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出售,另外1处使用权房屋已委托上海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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