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我校已启动了深圳、珠海等地5处房产的处置工作。其中,4处房产为产权房,1处为使用权转让。 经上海宏大信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教育部报备同意,目前,4处产权房产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出售,另外1处使用权房屋已委托上海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