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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大楼楼宇自控系统更新项目报名延期公告

索取号:102720402000-2017-0104发布时间:2017-08-04浏览次数:504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大楼楼宇自控系统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大楼楼宇自控系统更新项目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项目概况:使用楼宇设备自控系统(以下简称:“BA系统”)控制交流中心的空调、排风、公共照明、给排水等设备。

项目预算:六十五万元人民币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进行本次项目实施的企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从业资质;

4、产品原厂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投标单位报名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一)现场报名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787日至89日(星期一至星期三)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8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从业资质、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请携带优盘复制招标资料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8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传真):021-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78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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